您所在的位置:长三角网首页 > 信息资讯 > 长三角在线 CSJonline.cn> 浏览正文


山东立法保护古树名木 单位个人认养可享署名权


 
2018-3-24 18:07:50

保护古树名木 单位个人认养可享署名权

来源:齐鲁网

 

作者:王春令

 

2018-03-23 18:52:03

齐鲁网3月23日讯 3月23日,山东省政府召开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省古树名木保护办法(草案)》(以下简称《办法》)。自此,山东对逾百年古树和珍稀名木的保护将有法可依。

b295c92f9d3a03b79c1a8f48080920eb.png

(资料图)

什么样的树木才是“古树名木”?《办法》明确,古树是指树龄在100年以上的树木。名木是指珍贵、稀有或者具有重要历史、文化、科学研究价值和纪念意义的树木。山东古树名木资源十分丰富,全省共有30余万株。

据《办法》,古树名木按照下列规定实行分级认定、保护:名木和树龄在500年以上的古树,实行一级保护;树龄300年以上不满500年的古树,实行二级保护; 树龄100年以上不满300年的古树,实行三级保护。古树名木认定公布后,应当划定保护范围。县级人民政府古树名木主管部门应当设置保护标志和必要的保护设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移动或者损毁古树名木保护标志和保护设施。

看到有保护标志的古树名木,一定要提高保护意识,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办法》明确,在古树名木上刻划、钉钉、剥皮挖根、攀树折枝、悬挂重物,或者有其他损害古树名木正常生长行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古树名木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在古树名木保护范围内新建扩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非通透性硬化地面、挖坑取土、动用明火、堆放和倾倒有毒有害物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古树名木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因公共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确需在古树名木保护范围内进行建设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制定古树名木保护方案,并报县级人民政府古树名木主管部门备案。建设单位未在施工前制定古树名木保护方案,或者未按照古树名木保护方案施工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古树名木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另外,《规定》还鼓励社会力量捐资保护、认养古树名木。根据保护级别、捐资数额、地理位置等情况,可以约定捐资人、认养人在一定期限内署名、冠名并进行相应宣传。

编辑: 深度行动 · 长三角网 changsanjiao.com.cn 关闭
+ 相关信息咨讯
·长三角人均GDP今年将达2万美元发达经济体标准《数
·长三角三省一市携手开展四大行动,协同推进长三角
·江南山水邂逅京华文脉,上海之根“明星矩阵”组团
·长三角“最牛老板娘”态度也是千千万万长三角市场
·轨道上的长三角驶入深水区!长三角将实现跨省城际
·长三角国际品牌创新发展大会暨2025长三角人工智能
·叩门长三角!山东济宁书记、市长接连带队招商谋深
·南京印发《深入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工作要点》聚
·长三角年度峰会上三个故事回应了三个关注 见证着
·电竞×长三角城市还有多少新玩法?上海闵行已经布
版权与免责声明:
1. 深度行动 · 长三角网 changsanjiao.com.cn自身不采编任何新闻信息,本站所载作品均转载自境内其他合法网站,本站不刊发涉政治、国际、时评、贸易争端、涉外涉港澳台文章。
2. 本站刊载之作品,均来自我站会员在线投稿,全部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播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3. 因难以对所有会员投稿文章事前版权筛查,如因作品内容、版权等被侵权需本网删除的,请根据“避风港原则”在作品在本网发表之日或发现被侵权之日起30日内务必发邮件law###shzx.com(发送时请将###更换为@)书面通知我站,若未书面通知我站不负法律责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17-2025 深度行动 · 长三角网 changsanjiao.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络作品传播权及著作权声明
媒体合作(发稿采访发布会等)电话:021-3412 1912 微信:yuanfangnet 

 

工信部ICP备案号:沪ICP备2025120599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