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长三角网首页 > 财经企业 > 财经快讯> 浏览正文


ofo被自行车供应商追索2.5亿 法院:已无可供执行财产


 
2019-6-18 23:34:18

  日前,一份来自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显示,天津富士达自行车工业有限公司(天津富士达)因买卖合同纠纷向ofo的运营主体东峡大通(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申请执行2.5亿的标的。不过,法院认定,ofo已“无财产”,其名下无房产及土地使用权、无对外投资、无车辆,虽开设了银行账户,但已被其他法院冻结或账户无余额。此前,ofo的多名管理人员包括陈正江、戴威、杨品杰、陈婧等已被作为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

  今年,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曾作出调解,天津富士达与东峡大通的一份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不过,因东峡大通迟迟不履行义务,天津富士达向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标的为人民币2.498亿元。


编辑: 深度行动 · 长三角网 changsanjiao.com.cn 关闭
+ 相关信息咨讯
·乡村医疗焕新升级,阳光新能源首座“阳光健康医站
·“清晰全视觉,健康万里行”国家老年大学2025年眼
·中国科幻出海“国家队”添新员,原创机甲新游《解
·高考生专属礼遇已就位 到上海移动升级数字装备快
·首批《“零碳”目的地·先锋榜单》发布,宁德时代
·点亮网龄有回馈!上海移动三重礼遇送出超值福利
·阳光新能源携手中国宝武,“光伏+储能”打造钢铁
·松下与京东达成战略合作,开启电气化时代
·隐现之间见匠心 松下多款住空间定制新品首秀2025
·三城齐发,本来BENLAI以“功能面料基本款”加速一
版权与免责声明:
1. 深度行动 · 长三角网 changsanjiao.com.cn自身不采编任何新闻信息,本站所载作品均转载自境内其他合法网站,本站不刊发涉政治、国际、时评、贸易争端、涉外涉港澳台文章。
2. 本站刊载之作品,均来自我站会员在线投稿,全部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播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3. 因难以对所有会员投稿文章事前版权筛查,如因作品内容、版权等被侵权需本网删除的,请根据“避风港原则”在作品在本网发表之日或发现被侵权之日起30日内务必发邮件law###shzx.com(发送时请将###更换为@)书面通知我站,若未书面通知我站不负法律责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17-2025 深度行动 · 长三角网 changsanjiao.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络作品传播权及著作权声明
媒体合作(发稿采访发布会等)电话:021-3412 1912 微信:yuanfangnet 

 

工信部ICP备案号:沪ICP备2025120599号-2